河北铭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
追求品质,追求卓越
THE PURSUIT OF EXCELLENCE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

公路标志杆上的警示标示应该如何按顺序安装

发布日期:2021-09-14浏览次数:184

公路标志杆的安装要求:   四、其它要求 1、同一地点需要设置标志较多,可采用组合标志解决。 2、在一根标志柱上并设标志时,应按警告、禁令、指示的顺序,先上后下、先左后右的排列。解除限制速度标志、解除禁止超车标志、干路先行标志、停车让行标志、减速让行标志、会车先行标志、会车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。条件受限制无法单独设置时,一根标志柱上多不应超过2种. 3、柱式、附着式标志杆间隔宜大于30米,悬臂式、门架式间隔宜大于80米.   一、位置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应设置在车辆、行人行进方向易于发现、识认的地点。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,道路分隔带(隔离设施)或车行道上方。单幅面道路在道路右侧无设置条件时,可在道路左侧设置。 二、角度要求 1、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,应尽量减少标志牌面对驾驶员的眩光,标志牌面应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: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45度,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度。 2、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、门架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,标志牌面与道路纵断面前仰角应为0215度 三、高度要求 1、道路交通标志采用柱式或附着式设置结构时,内边缘距路缘不得小于25厘米;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大于200厘米或小于80厘米,非行人通行的区域不受限制。 2、交通标志采用悬臂式、门架式设置方式时,标志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宜大于5米,附着于其它道路设施时,应不低于被附着物的净空高度。